《金史》是元修三史之一,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公元1261年),以后在至元元年、十六年,以及仁宗朝、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,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,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(公元1343年),才决定“各与正统”,《辽》《金》《宋》三史分别撰修。翌年十一月,《金史》告成,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。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《金史》,是宋、辽、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,具体参加修纂的有沙剌班、王理、伯颜、赵时敏、费著、商企翁,铁木尔塔识、张起岩、欧阳玄、王沂、杨宗瑞等,其中欧阳玄的贡献最为突出,他制订《金史》撰修的发凡举例,书中的论、赞、表、奏皆他属笔。全书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(1115年)阿骨打称帝,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(1234年)蒙古灭金,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