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命之修短,实由所值,受气结胎,各有星宿。
2.天道无为,任物自然,无亲无疏,无彼无此也。
3.所乐善否,判于所稟,移易予夺,非天所能。
4.但有恶心而无恶跡者夺算,而恶事而损于人者夺纪,若算纪未尽而自死者,皆殃及子孙也。
5.要道不烦,所为鲜耳。但患志之不立,信之不笃,何忧于人理之废乎?
6.夫善养生者,先除六害,然后可以延驻于百年。何者是耶?一曰薄名利,二曰禁声色,三曰廉货财,四曰损滋味,五曰除佞妄,六曰去沮嫉。六者不除,修养之道徒设尔。
7.欲求神仙,为当得其至要。至要者在于宝精、行气、服一大药便足,亦不用多也。然此三事,复有深浅,不值明师,不经勤苦,亦不可仓促而近知也。
8.是以至人上士,乃施药于未病之前,不追修于既败之后。故知生难保而易散,气难消而易浊。若能审机权,可以制嗜欲,保全性命。
9.一人之身,一国之象也。胸腹之设,犹宫室也。肢体之位,犹郊境也。骨节之分,犹百官也。腠理之间,犹四衢也。神犹君也,血犹臣也,气犹民也,故治人能治其身,亦如明主能治其国。
10.夫爱其民,所以安其国。爱其气,所以全其身。民弊国亡,气哀身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