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阳明的“心即理”“致良知”“知行合一”都是要强调道德的自觉和主宰性。他说:“知是理之灵处,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,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。”人心能够知晓行为的善恶,也能自觉地去为善,这就是本心的“明觉”,这是对程颢思想的发展。
《传习录》中对人心的“虚灵明觉”有很多讨论。若要全面正确地把握王阳明“心外无理”及其他学说,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些讨论是十分必要的。正因为人心的本质是理,并且人能自觉到这种道德意识,所以人不需通过外物去认识本心之理,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现。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认识外物,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欲之蔽。人心的明觉在程颢和朱熹处都有论述。读者在读《传习录》时应明了王阳明和他们的联系与区别。
应该承认王阳明以上的这些思想的确为人性善作了本体论的说明,有其历史意义。但也一定要看到,他的学说对人性恶的原因研究不够。虽然他的学说在明代下层人民中亦有影响,但仍不能说它有较大的普泛性。王阳明也注意到过“利根”和“钝根”之人要区别对待,但他的思想只适于利根之人。后人批评他“近禅”正在于此。这也是他不如朱学的所在,王阳明的这一偏失开始受到现代学者的注意,但是在当代新儒学的大家中,除梁漱溟以外,其他人对此尚注意不够。